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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要提供的资料中,有些资料需要公司的老板盖章或者出具的,老板耍无赖以各种理由和借口不肯配合,或者故意变更公司信息妨碍你申请劳动仲裁。这时候如何处理? 网友咨询: 我因工伤被认定为十级伤残,可厂方只赔偿我一万五千元,还让我签了一份赔偿协,后我申请劳动仲裁,裁决书下来了,让厂方在赔偿我一万六千元,厂方不给提起诉,我收到传票9月15日开庭我能胜诉吗? 广东仲马律师事务所劳日升律师解答: 违反工伤保险条例私自签订的协议为无效协议,既然仲裁都赢了,国家单位都肯定你了,应该能胜诉的,你要咬死的就
认定工伤有七种法定情形,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
在工作的过程中或者是因为工作的原因导致劳动者死亡的话,被认定会这一死亡是工伤的时候,有关的单位是需要进行赔偿的,之后有关人员和需要负责人的单位是可以签订赔偿协议的。 四川贤辩律师事务所钟良坤律师解析: 工伤死亡认定需要多长时间 1、符合申请条件的,行政部门予以受理。对工伤认定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告知在十五日内补齐。 不能提供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初次诊断、工伤职工与单位存在证明和认定工伤必需的证明材料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材料齐全、证据可靠的,应在30日内做
1、符合申请条件的,行政部门予以受理。对工伤认定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告知在十五日内补齐。 不能提供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初次诊断、工伤职工与单位存在证明和认定工伤必需的证明材料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材料齐全、证据可靠的,应在30日内做出是否工伤的决定。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做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工伤职工或其亲属、经办机构。 4、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认定通知有疑义或不服的,可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者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
退休人员发生意外受伤或者死亡时,首先需要判定是否为退休返聘人员或是未领取退休金仍在原单位从事劳动的人员,如果满足以上条件则可以根据人身损害进行赔偿或者按工伤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网友咨询: 退休返聘的工伤如何赔偿? 单位说要提供工伤鉴定,但是因为领养老金后是不给做工伤认定的,意思是直接拿医院单据去单位就给赔吗? 上海明庭律师事务所李翔律师解答: 城镇户口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已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也不能参加工伤保险。在工作中受伤,若与单位协商不成,只能通过民事途径来解决,即直接到法院起诉单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仲裁的申请内容包括: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联系电话。 2、用人单位的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3、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5、致送单位名称。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员涌向城镇务工,许多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是劳务合同,如果农民工在务工的时候受工伤怎么处理? 网友咨询: 劳动局的律师、法官说说,现在住院接下来怎么走?申请工伤鉴定、然后申请劳动仲裁吗?一共需要什么材料? 湖北荆楚律师事务所王圣平律师解答: 1、工伤及伤残等级的认定和鉴定分别需要两个程序和两个部门完成。 2、发生事故伤害后,一般来说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情况特殊的可以适当的延长。如果用人单位在该期间内不申请工伤
劳动者提供劳动力,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受劳动法或者劳动合同法保护。 网友咨询: 我爸在农村的一个木材板厂上班,工厂是有给我爸他们买保险的。4月份的时候被机器压坏了左手小拇指,粉碎性骨折!在医院住了两个月,前几天回工厂,工厂就把我爸给开除了,而且还放话说没有误工费,没有伙食补助。那些误工费和餐补,保险会不会理赔呢?工厂真的就可以什么都不管吗?没有责任吗? 北京市道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解答: 首先,请你到你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等工伤作出后,再向该劳动部门申请伤残等级鉴定,结果出来后,再向
工伤一定有鉴定结果,工伤伤残级别的鉴定是赔偿的依据,有等级就按等级计算待遇,构不上等级的就只有误工费,治疗费,交通费,营养费待遇等。 网友咨询: 工伤是不是一定有鉴定结果,不够伤残级别鉴定怎么办? 山东崇真(芝罘)律师事务所杨净净律师解答: 虽然鉴定伤残不够级别,但并不妨碍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主要为《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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