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商法

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加强国营企业财务会计工作的报告的通知

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加强国营企业财务会计工作的报告的通知 (一九八二年八月五日 国发[1982]105号) 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关于加强国营企业财务会计工作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加强国营企业财务会计工作的报告 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国营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整顿的决定》(中发〔1982〕2号文件),在全面整顿企业的工作中,切实加强企业财务会计工作,我们针对最近企业财务检查中暴露出来的问题,经多次同各地区、各部门讨论研究,提出了加强国营企业财务会计工作的意见。现报告如下:

2024-06-17

中国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行为,明确行政许可事项、条件、程序和期限,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的有关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经银监会批准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境外非银行金融机构驻华代表处等机构。 第三条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本办法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

2024-06-15

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行为,加强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黄金是指未锻造金,黄金制品是指半制成金和金制成品等。 第三条 中国人民银行是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主管部门,对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实行准许证制度。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国家宏观经济调控需求,可以对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的数量进行限制性审批。 列入《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目

2024-06-15

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市黄金制品进出口行为,加强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根据《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令〔2015〕第1号)、《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4〕第3号)、《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公告》(〔2014〕第31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以下简称人行营业管理部)根据住所地在北京市的法人、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黄金制品进出口的行为。法人、其他组织在申请黄金制品进出口准许

2024-06-15

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章程

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章程 (一九七九年十月十二日国务院批准)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社会主义国营企业,是国务院直接领导的业务机构。 第二条 公司的任务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国家其它有关法令、条例,引导、吸收和运用外国的资金,引进先进技术,进口先进设备,对我国进行建设投资,加速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第三条 公司的资本为人民币贰亿元。① 第四条 公司坚持社会主义原则,按照经济规律办事,实行现代化的科学经营管理。 第五条 公司设在北京。在香港设

2024-06-15

外交部办公厅关于“对各地外事处在处理外人在华遗产继承问题中所提出的一些具体问题的答复”的指示

外交部办公厅关于“对各地外事处在处理外人在华遗产继承问题中所提出的一些具体问题的答复”的指示(发办欧(55)字第165/181号)各地外事处(组): 为便于各地处理外人在华遗产继承中的具体问题,我部研究了你们提出的有关问题,经商最高人民法院、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后,根据1954年6月政务院批准的“外人在华遗产继承问题处理原则”拟订了“对各地外事处在处理外人在华遗产继承问题中所提出的一些具体问题的答复”。现将此文件发送你们一份,供你们处理问题时参考。 对各地外事处在处理外人在华遗产继承问题中所提出的

2024-06-15

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文字改革命委员会关于在商标图样和商品包装上加注汉语拼音字母的联合通知

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文字改革命委员会关于在商标图样和商品包装上加注汉语拼音字母的联合通知(1958年9月30日) 积极地推行汉语拼音字母,辅助语文教学和推广普通话,以适应文化革命和技术革命的需要,这是当前文字改革的首要任务。目前汉语拼音字母已在全国中小学校普遍教学,山东河北等省并用来作为巩固扫盲的辅助工具,这就为全国范围内广泛推行汉语拼音字母造成了有利条件。商标和商品包装是广大人民日常接触的东西,在商标和商品包装上加注汉语拼音字母可以使这套字母深入群众,家喻户晓。这对我国文字改革工作,将起很

2024-06-15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法规名称】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设立方式】设立;在【公司登记机关所在地名】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营业执照号码】。 注释: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设立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说明批准机关和批准文件名称。 第三条

2024-06-15

商业部、财政部关于商业企业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补充通知

商业部、财政部关于商业企业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补充通知(1975年1月25日 商财联字第8号、财企字21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1973]国发121号批转国家计委、商业部《关于改进中成药质量的报告》及国家计委、商业部一九七四年印发《全国中成药质量及规划会议纪要的通知》的要求,逐步改变商办中药厂设备简陋,不适应生产发展的状况,现将商办中药厂、饮片厂的一部分设备,因使用年限较短,容易损坏,虽然符合固定资产条件,可列为低值易耗品,按照家具、用具管理办法管理。 一、下列品种可列为家具、用具:

2024-06-15

商业部关于商业企业职工遗属生活困难照顾问题的意见

商业部关于商业企业职工遗属生活困难照顾问题的意见 ((74)商综字第13号 1974年4月15日) 最近,经常收到省、市商业部门来文,询问职工遗属生活困难照顾问题。现统一答复如下: 一、原供销合作社职工遗属的生活困难补助,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一九六二年五月四日《关于供销合作社几个问题的通知》和全国合作总社(64)合干字74号文件的精神,应比照国家机关职工的待遇办理。即除对职工家属进行一次性的抚恤外,如果死者家属生活上有困难,可给予定期的或者临时的补助。 二、商业企业(包括粮食企业)职工的遗属困难

2024-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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