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

金融控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备案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金融控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管理,规范金融控股公司运作,防范经营风险,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国发〔2020〕12号)、《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20〕第4号发布)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对金融控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对金融控股公司经营管理、风险控制具有决策权或者重大影响的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

2024-05-29

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障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处理专利法第七十条第一款所称的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专利侵权纠纷(以下简称重大专利侵权纠纷)。 第三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专利侵权纠纷: (一)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 (二)严重影响行业发展的; (三)跨省级行政区域的重大案件; (四)其他可能造

2024-05-29

关于施行修改后专利法的相关审查业务处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专利申请人自2021年6月1日(含该日,下同)起,可以通过纸件或离线电子申请形式,依照修改后的专利法第二条第四款提交请求保护产品的局部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在新修改的专利法实施细则施行后对上述申请进行审查。 第二条申请日为2021年6月1日后的专利申请,申请人认为存在修改后的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通过纸件形式提出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在新修改的专利法实施细则施行后对上述申请进行审查。 第三条申请日为2021年6月1日后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申请人可以依照修改后

2024-05-29

邮政代办所监督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条 为保障邮政普遍服务,加强对邮政代办所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邮政代办所,是指邮政企业通过订立合同的形式,依法委托其他主体(以下简称代办方)提供邮政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 邮政代办所视同邮政企业的分支机构,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办理邮政普遍服务业务。 第三条 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应当坚持以邮政企业自办为主、代办为辅。 邮政企业应当加强内部管理,控制邮政代办所数量,从严控制邮政营

2024-05-2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政诉讼被告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

为准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依法正确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被告资格,结合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职能部门的行政职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通过听取报告、召开会议、组织研究、下发文件等方式进行指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指导行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释明,告知其以具体实施行政行为的职能部门为被告。 第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责成有关职能部门对违法建筑实施强制拆

2024-05-29

商业银行负债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商业银行负债质量管理,维护银行体系安全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所开展的境内外、本外币各项负债业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负债质量管理是指商业银行以确保经营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为目的,按照与其经营战略、风险偏好和总体业务特征相适应的原则,就负债来源、结构、成本等方面所开展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及其派

2024-05-29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活动的安全生产行为及对其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路水运工程,是指经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公路、水运基础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 本办法所称从业单位,是指从事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

2024-05-29

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精神,按照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人民银行等七部门《关于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加快补上“三农”领域突出短板的意见》(中农发〔2020〕10号)要求,切实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的重要意义 当前,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逐步成为保障农民稳定增收、农产品有效供给、农业转

2024-05-29

计量标准考评员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保障计量标准考核工作质量,加强计量标准考评员管理,规范计量标准考评员行为,根据《计量标准考核办法》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计量标准考评员,是指经所在单位推荐,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委派承担计量标准考评任务的技术专家。 计量标准考评员分为两级,即计量标准一级考评员和计量标准二级考评员。 第三条 计量标准考评员的申请、考核和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计量标准考评员的监督管理,并具体负责计量标准一级考评员的考

2024-05-29

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

为保证人民法院依法公正审理行政案件,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的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案件,但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可以除外; (二)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集团诉讼案件; (三)重大涉外或者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案件; (四)其他重大、复杂的案件。

202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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