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出版社工作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86]教理材字006号 1986年10月27日 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出版局发布) 高等学校出版社(以下简称高校出版社)是适应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和出版事业的需要而建立和发展起来的,是一项新兴的事业。为了巩固和办好高校出版社,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出版工作的决定》的精神,结合高等学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一章 高等学校出版社的地位和作用 第一条 高校出版社是我国社会主义出版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高等教育出
2024-07-02
国务院宣布废止的商业法规目录 (1986年7月25日 国发〔1986〕82号文宣布) 政务院关于统一全国国营贸易实施办法的决定(一九五0年三月十日发布) 政务院财经委员会关于严禁机关部队从事商业经营的指示(一九五0年四月二十二日) 政务院财经委员会关于《对于目前棉纱管理的办法》的通知(一九五0年十一月九日) 政务院财经委员会关于统购棉纱的决定(一九五一年一月四日发布) 政务院财经委员会关于国营工业与国营贸易在同一市场出售同一商品价格必须一致的通知(一九五二年十月十四日) 政务院财经委员会批转中央
2024-07-02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深圳经济特区信贷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1986年9月1日试行)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1981>27号文件,国务院国发<1985>46号文件、<1986>2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信贷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特制定深圳经济特区(下简称深圳特区)信贷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 对深圳特区人民银行和各专业银行的人民币信贷资金,均按本办法管理。 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人民币信贷资金,按人民银行总行的统一规定办理。 第二条 深圳特区的信贷资金,实行以“块块”为主的管理体制,改变现行
2024-07-02
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农林法规的通知(国发[1986]89号 1986年9月15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清理法规工作的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对一九四九年至一九八四年期间,经国务院(含政务院)发布或者批准发布的农(牧渔)业、林业、水利电力和气象方面的行政法规的法规性文件(以下简称法规),已经清理完毕。共清理出应予废止的法规二十四件,经国务院法制局逐件复查和国务院审议,决定予以废止(法规名称见附件一)。 同时清理出来的农(牧渔)业、林业、水利电力和气象方面已明令废止的法规三件,以及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
2024-07-02
中医古籍文献研究整理出版的管理办法(试行) (1986年8月6日 卫生部) 为了加强全国中医古籍文献研究整理出版工作的科学管理,促进“中医古籍整理出版规划”的落实,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1.国家中医管理局中医古籍整理出版办公室(以下简称中古办),负责制定全国中医古籍文献研究整理出版规划,下达任务、组织落实,掌握全国中医古籍出版动态,协调各有关出版部门的中医古籍出版事宜,处理日常工作。 2.国家中医管理局设立中医古籍文献研究整理出版学术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古委),聘请学术造诣较深、专业水平较
2024-07-02
劳动人事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改归地方建制后干部、工人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
劳动人事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 关于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改归地方建制后干部、 工人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 (1986年11月11日 劳人薪(1986)102号) 根据中央〔1986〕5号文件的规定,现对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改归地方建制后,其干部的职务等级和干部、工人的工资待遇问题通知如下: 一、随县(市、区)人民武装部移交地方的军队干部的工资待遇,按国发〔1985〕135号文件和劳人薪〔1986〕65号文件关于军队干部转业到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规定精神,根据本人原行政级别和军队职务,直接套改与公
2024-07-02
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财贸法规的通知(国发[1986]82号 1986年7月25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清理法规工作的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对一九四九年至一九八四年期间,经国务院(含政务院)发布或者批准发布的财政、金融、商业、审计、物价和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行政法规和法规性文件(以下简称法规),已经清理完毕。共清理出应予废止的法规一百零四件,经国务院法制局逐件复查和国务院审议,决定予以废止(法规名称见附件一)。 同时清理出来的财政、金融、商业、物价和工商行政管理方面已被明令废止的二十三件法规,以及由于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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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工作的通知(中发[1986]22号 1986年9月26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军委总政治部,各人民团体: 全国农村人民公社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工作已经全部结束。这是我国农村继普遍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又一项具有深远意义的改革。这项改革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开始改变党政不分、政企不分的状况,加强了党的领导和基层政权的建设,适应了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新形势,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农村基层政权体制的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
2024-07-02
国务院对天津港延长实行“以港养港”办法的批复(国函〔1986〕107号)天津市人民政府、交通部: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天津港延长实行“以港养港”办法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天津港自一九八四年六月一日起进行港口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实行“双重领导,地方为主”和“以收抵支,以港养港”的办法以来,扩大了企业自主权,增强了自我改造、自我发展的能力,并取得了显著效果。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天津港实行体制改革试点的批复》(中委〔1984〕 17号)的规定,试行办法到一九八六年期满。为了进一步积累经
2024-07-02
卫生部关于护龄津贴、教龄津贴计入离休、退休费基数的通知 ((86)卫人字第158号) 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劳人薪(1986)60号《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奖励工资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基本工资包括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和工龄津贴(包括教龄、护士工龄津贴)”。根据此规定和劳动人事部关于教龄、护龄津贴可作为计发离休、退休费基数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凡国家规定实行教龄津贴或护士工龄津贴单位的工作人员,离休、退休时享有教龄津贴或护士工龄津贴的,其享有的教龄津贴或护士工龄津贴
2024-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