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划委员会、农牧渔业部关于加快农村改灶节柴工作的报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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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划委员会、农牧渔业部关于加快农村改灶节柴工作的报告的通知

时间:2024-06-17 12:29 点击:17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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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划委员会、农牧渔业部关于加快农村改灶节柴工作的报告的通知(一九八三年二月十日 国办发[1983]11号) 国家计委、农牧渔业部《关于加快农村改灶节柴工作的报告》,已经国务院原则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解决农村烧柴问题,是一件大事。早在一九六五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就曾发出指示,要求各地认真抓好这件事。如今十多年过去了,许多地区农村缺烧问题仍未很好解决,有的地方越来越严重。这不仅关系到广大农民当前的生活,而且关系到农村的长远建设和生态平衡。现在是到了非认真研究解决不可的时候了。请各有关部门、科研单位密切协作,共同为解决农村能源问题贡献力量。国家计划委员会、农牧渔业部关于加快农村改灶节柴工作的报告(一九八三年一月二十一日) 目前农村能源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八个字:“短缺严重,浪费惊人”。农村每年仅生活用燃料就烧掉秸秆五千多亿斤、薪柴一亿多吨(其中有部分合格材)、原煤五千多万吨,但仍缺二至三个月烧柴,少数地区缺半年以上。另一方面浪费也是很惊人的。现在广大农村多使用旧式炉灶,热能利用率一般在百分之十左右,每年浪费掉的热能折合成标准煤一亿吨以上,比一九八一年全国火力发电所耗九千九百万吨标准煤还多。许多农民为了解决烧柴,不得不千方百计攫取一切可燃之物,有的地方砍伐森林,剥树皮,挖树根,对大自然的掠夺已造成了严重恶果。据统计,现在全国水土流失面积已达一百五十万平方公里,每年土壤流失五十亿吨, 从流失 土壤中带走的氮、 磷、钾养分约相当于四、五千万吨化肥。很多地方造林不见林,土壤肥力逐年下降。显然,不解决烧的问题,农业的发展将受到很大限制,也很难保持良好的生态坏境。 近年来,国务院有关部门先后召开了两次农村节约能源会议,研究了当前农村可行的一些节能措施,对各地区、各部门提出了一些建议和要求。这些措施和要求主要是: 一、积极推广省柴省煤炉灶。目前全国已评选出一批不同类型的优秀省柴灶,这些新炉灶一般比旧炉灶可省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的燃料。 按每个炉灶平均节约三 分之一燃料计算,全国一亿七千户农户,一年即可节省烧柴一亿四千万吨。这是一项花钱少、见效快、技术简单、群众容易接受的节能措施。此项措施已列入国家“六五”计划,拟先搞二千五百万户,争取四分之一的农户用上省柴灶。到一九九0年,达到总农户的百分之七十至八十。各省、市、自治区今年要抓好一至三个试点县,这些县要在一九八四年完成全县改灶任务,其他地区也要积极推广。 二、各级政府要把农村能源的开发和节约列入议事日程,广泛宣传此项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并按照“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综合利用、讲求实效”的方针,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出本地区切实可行的规划,认真组织实施。 三、改灶节柴工作,要和整个农村建设统一规划。不仅严重缺柴的地区要搞,目前不缺柴的地区也要搞。要争取节余更多的柴草用做饲料和肥料,以提高地力,发展畜牧业,实现农业生产的良性循环。 四、农村的工业、副业生产,如烧砖、烧酒、炒茶、烤烟、制胶、粉房等,也要抓好改灶节柴工作。一些耗能大,对当地能源资源会带来恶果的企业,要采取措施,限制发展。 五、林区是消耗木材的大户,每年要烧掉几百万立方米的木材,改灶节柴尤其重要。建议林业部门抓好此项工作。 六、各地推广的灶型,要因地制宜,做到省柴,省时间,使用方便,造价低廉。为此,各地要培养一支能承担改灶任务的专业队伍,有关部门、科研单位要积极组织力量加以研究和指导。 七、改灶工作要坚持群众自愿的原则,不要搞“一刀切”。要动员群众自筹资金,自备材料,并支付一定的服务费。中央和地方要在编印宣传材料、培训技术人员、进行典型示范、搞好试验研究四个方面,给予必要的经费补助。 八、城镇居民以及军队、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取暖、食堂用煤方面也要注意节约,也应大力推广节柴节煤炉灶。建议有关方面做出具体规定。 九、全国农村推广省柴灶以及利用沼气、太阳能等方面的工作,建议由农牧渔业部归口管理,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把农村能源工作抓好。 以上报告,如无不妥,望批转全国各地参照执行。 免责声明:来普法网站相关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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