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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部关于切实加强商业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 (1991年10月28日 部发〔91〕政(法)字第1089号) 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是企业建立自我约束、自我保护机制的一项不可缺少的工作,也是企业经济效益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各级商业(包括粮食、供销社)部门应当引起充分重视。这项工作在商业部门起步较晚,基础比较薄弱,发展很不平衡,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请你们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着重抓好以下几点: 一、商业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是商业法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法律顾问通过“事前参与、事中监督、事后补救
商业部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各类商业批发公司的意见 (1989年9月14日)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公司的决定》的要求,现对清理整顿各类商业批发公司提出以下意见: 一、清理整顿商业批发公司,要与全面深化商品流通体制改革相结合,进一步完善以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为主体的开放式、多渠道、少环节的商业批发体系,正确处理主渠道与多渠道的关系;要有利于搞活流通,建立正常的商品流通秩序,促进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所有从事国内商业批发业务的公司,都要进行认真的清理整顿,其范围包括
商业部宣布废止的部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1984年9月14日 以(84)商办字第24号文、1984年12月4日 以(84)商办字第31号文、1985年8月9日 以(85)商办字第15号文,1986年9月1日 以(86)商办字第5号文分四批宣布废止) 贸易部关于适当撙节棉布力量的措施(内工纺字25号 一九五0年一月三十一日) 贸易部关于公布国营贸易商品、现金、固定资产盘点办法等规定并通知分会决议请即执行(贸秘字第261号 一九五0年四月二十日) 贸易部清理全国国营贸易财产办法(一九五0年四月)
商业部关于印发商业、粮食、供销企业 严格制度堵塞漏洞的意见的通知 ((84)商办字第17号 1984年7月24日) 为了加强商业企业、粮食企业和供销企业的内部管理,严格制度,堵塞漏洞,分别拟定了商业、粮食、供销企业严格制度,堵塞漏洞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经全国商业厅局长会议、供销社主任会议和夏粮会议讨论,现随文印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正确解决“活”与“管”的关系。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是我们的基本国策。几年来的实践证明,这个政策是完全正确的,必须坚决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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