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深圳经济特区信贷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2024-07-02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深圳经济特区信贷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1986年9月1日试行)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1981>27号文件,国务院国发<1985>46号文件、<1986>2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信贷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特制定深圳经济特区(下简称深圳特区)信贷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 对深圳特区人民银行和各专业银行的人民币信贷资金,均按本办法管理。 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人民币信贷资金,按人民银行总行的统一规定办理。 第二条 深圳特区的信贷资金,实行以“块块”为主的管理体制,改变现行
珠海经济特区社区矫正工作办法
2024-06-06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珠海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 前款所称社区服刑人员,是指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以及法律规定实行社区矫正的其他罪犯。 第三条 社区矫正工作坚持惩罚犯罪与教育矫正相结合、专门部门与社会力量相结合、维护社会稳定与促进社区服刑人员再社会化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国民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