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关于“预算包干结余”经费会计帐务处理办法的暂行规定
2024-06-04国家海洋局关于“预算包干结余”经费会计 帐务处理办法的暂行规定 ((80)国海后字第1020号 1980年11月21日)各分局、研究所,各直供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节约非生产性开支,反对浪费的通知》中规定,从一九八0年起,国家对行政事业单位试行“预算包干”办法和财政部《关于文教科学卫生单位、行政机关“预算包干”试行办法》的要求,以及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包干结余”会计帐务处理办法的暂行规定》,现对局属各单位海洋事业费“预算包干结余”的会计帐务处理办法,暂作如下规定: 一、局下
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
2024-05-1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部署,加快推进教育部所属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部内司局部门预算资金和中央对地方教育转移支付资金(以下简称转移支付)绩效管理,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