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业消费品价格管理规定
2024-06-14一、《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建议》规定:“对消费资料,除极少数重要商品仍由国家定价外,一般商品要根据市场供求状况有计划地逐步放开。”工业消费品实行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种形式、多种方法的管理制度,以更好地发挥价格对生产、流通和消费的调节作用。 二、国家定价的商品,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中央和省、市、县物价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分级管理)的原则。国务院有关部门管理的工业消费品价格的权限分工为: 1.关系国计民生重要的商品价格,由国家物价局会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