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2024-05-27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绿色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倒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大气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 第三条 大气污染防治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共治,源头防治、规划先行,保护优先、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