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国家教育委员会 《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及《实施意见》的通知 (〔1986〕职改字第111号) 经研究,原则同意国家教育委员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关于〈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的实施意见》,现发给你们,请按照试行,并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贯彻实施。试行中有何修改意见望告国家教育委员会,以便制订《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条例》等文件,经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国务院正式发布。附:1. 《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