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劳动人事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 基层武装部的设置和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配备原则等问题的通知 (1984)组通字16号民(1984)民27号 劳人干29号(1984)参动字28号(1984) 政士字270号 一九八四年六月十五日)各军区、省军区,北京卫戍区,上海、天津警备区,各省、市、自治区组织部、民政厅(局)、劳动人事厅(局): 为了适应城乡体制改革的新形势,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中发〔1983〕35号)和中央〔1978〕64号文件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