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条例
2024-05-21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加强本市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管理,合理规划利用城市空间资源,维护城市景观风貌,建设高品质的城市公共空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的设置以及相关管理活动。 本条例所称户外广告设施,是指利用建筑物、构筑物、户外场地、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地面部分和公共交通工具等载体设置的灯箱、霓虹灯、电子显示装置以及其他向城市道路、公路、铁路、广场等城市户外公共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