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高技能人才东部地区培训工程方案的通知
2024-06-18劳动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高技能人才东部地区培训工程方案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6号)精神,进一步强化高技能人才工作,探索职业培训现代化道路,推动实现数量就业与素质就业的并举,我部制定了《国家高技能人才东部地区培训工程方案》。现将实施该工程方案的有关文件一并印发给你们,请有关地区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1.国家高技能人才东部地区培训工程方案 2.国家高技能人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2024-06-06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等部门 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1999〕84号 1999年9月30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劳动保障部、国家计委、民政部、财政部、人事部、税务总局、工商局、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已经国务院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 (劳动保障部 国家计委 民政部 财政部 人事部 税务总局 工商局 中国残联 1999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