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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国际科技组织的若干规定 (1986年4月1日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外交部发布)总则 一、为加强我国与国际科技组织、学术团体和科技工作者的联系,及时了解国外科技发展动态和水平,促进我国对外关系的发展,争取国际科技界对我国四化建设的支持,从我国科技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我应积极慎重而有选择地参加一些国际科技组织。参加国际科技组织的条件 二、国际科技组织繁多,凡具备下列条件的国际科技组织,各部门、各地区可有选择地参加: (一)在相同专业的国际组织中,确有一定学术地位和代表性,学术活动内容又比较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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