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数据库_大全—来普法
你的位置:法律法规数据库_大全—来普法 > 话题标签 > 几点

几点 相关话题

TOPIC

扰民是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 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1、一类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二类生活区域夜测65分贝以上,只要超过晚上9点或者10点钟的就是扰民了,属于噪音污染。如果出现了在这些范畴之内的行为就是扰民。 2、小区里装修时间12时至14时、19时至次日7时才是不扰民。 每个省份规定的时间都有所不同,但是大同小异,居民正常休息时间内操作算扰民。容许装修的时间集中在7时到12时,14时到19时。 3、晚11点到次日早7点
兄妹两人因母亲患病后的治疗、照料事宜发生矛盾,哥哥在母亲病故后未通知妹妹参加母亲丧礼,不告知母亲葬址,墓碑上也没刻妹妹一家名字。妹妹起诉至法院,要求哥哥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法院审理后判决:哥哥向妹妹赔礼道歉,并将妹妹一家名字刻在墓碑上,对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要求他人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是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首先需要对方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其次要求侵权人的行为有损害后果,也就是说因为对方的违法行为,造成了自己精神上的痛苦。 而在本案中,虽说哥哥不告知妹妹母亲去世消息,不让其参加母亲葬
全国职工教育管理委员会、教育部、劳动人事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关于一九八四年青壮年职工文化技术补课工作的几点意见(职教[1984]4号 1984年3月27日) 一九八二年十月,部分地区、部门青壮年职工文化技术补课座谈会后,由于各有关方面认真贯彻会议精神,努力工作,使补课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据北京、天津、河北、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西、湖南、湖北、河南、陕西、甘肃、青海、新疆、宁夏十九个省、市、自治区不完全统计,至一九八三年底,文化补课累计合格七百二十二万三千人,占
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 印发《中办通报》第25期“关于单位、 企业违法买卖外汇问题的几点处理意见”的通知 (1986年4月26日)县以上人民检察院: 现将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办通报》第25期“关于单位、企业违法买卖外汇问题的几点处理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中共中央办公厅就《中办通报》第25期刊登“关于单位、企业违法买卖外汇问题的几点处理意见”加如下按语: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政法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前一段时间某些单位、企业非法买卖外汇问题的几个处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单位、企业违法买卖外汇问题的几点处理意见(1986年4月20日) 根据一九八二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制止外汇方面违法乱纪行为的决定》(中发(1982)35号)、一九八五年国务院批准国家外汇管理局《违反外汇管理处罚施行细则》和一九八六年国务院批准的《关于办理留成外汇调剂的几项规定》(国发(1986)18号)的有关规定,处理非法买卖外汇案件,既要坚持法律的严肃性,认真予以查处,又要考虑到经济体制改革中出
  • 共 1 页/5 条记录

Powered by 法律法规数据库_大全—来普法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