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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照法》没有规定单位和组织可以集中统一保管护照,单位要求所属工作人员上交统一保管就没有法律依据,就是违法行为。《出入境管理法》对出入境需要备案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规定,但也只限于岗位,和职务无关,组织部门擅自根据任职情况扩大出入境备案范围,也没有法律依据,也是违法行为。 网友认为: 单位让你上交护照的时候,你完全可以拒绝上交,只不过是要被谈话、批评甚至撤职,被处分,你既然要当领导干部,就必须接受组织统一管理。有事外出的时候,向上级报告,组织还会批准交还你护照的,事情结束后,再交由组织统一管理
可以,法院的限制的程序是这样的,由执行局依职权持相关材料到省边防部门,要求对方协助限制出境。现行的失信黑名单还无法和边防部门同步,所以需手动。也就是说,法院没采取变控措施,就可以。2017年5月18日补充,目前山东省已和山东边防部门打通,一但被山东省法院列入失信,护照也不可以了。 网友认为: 还有网友提问想了解下机场安监部门在核实乘客身份证件的时候是否就可以通过身份证信息知道该乘客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如果这样的话会不会出现一个刚成为失信人的乘客拿着机票去过安检,结果被通知你是失信人不能出境的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申请、签发和管理,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的权益,促进对外交往,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转让、故意损毁或者非法扣押护照。 第三条 护照分为普通护照、外交护照和公务护照。 护照由外交部通过外交途径向外国政府推介。 第四条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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