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2024-06-28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中国公民申请 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1991年8月13日 法(民)<1991>21号)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各级军事法院、各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各海事法院: 现将《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在执行中注意总结经验,有何意见和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院。附件: 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 (1991年7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503次会议讨论通过) 第一条 对与我国没有订立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