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义务植树和国营企业、事业单位造林绿化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
2024-06-24财政部 全国绿化委员会 林业部 全民义务植树和国营企业、事业单位造林绿化 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 (1989年7月11日 (89)财工231号) 为加强对全民义务植树和造林绿化资金的使用管理,促进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和国营企业、事业单位造林绿化事业的发展,根据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森林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无故不履行植树义务的18岁以上适龄公民和没有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