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
2024-06-14第一条 为加强国土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明确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为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国土资源管理相对人权利和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并能够反复适用的文件。 第三条 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审议、发布、解释、备案、评估、清理等,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 规范性文件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
民政部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审查办法
2024-05-31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对民政部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审查工作的管理,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部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民政部制定的部门规章以外的,涉及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并且在法定期限内可以反复适用的文件。 第三条 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合法性审查、审议、发布、解释、清理、修改和废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规范性文件的备案,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国务院决定、命令的
气象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2024-05-30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气象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规范气象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和备案等活动,提高气象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实现与有关法律法规相衔接,促进气象依法行政,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法规规章备案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气象部门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气象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备案以及相关的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气象规范性文件,是指气象主管机构为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气象社会管理职能,依照法定权限和规定程序制定,涉及不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
2024-05-30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规定,结合税务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税收规范性文件,是指县以上(含本级)税务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规定程序制定并公布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税务行政相对人(以下简称税务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在本辖区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并反复适用的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税务部门规章,不属于本办法所称的税收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 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决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