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劳动人事部关于 国家行政机关中部分行政人员实行职务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 (1986年9月29日 劳人干(1986)50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中发〔1985〕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对国家行政机关中部分行政人员实行职务工资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处、科级领导职数 1.国务院各部门的处,一般设正职一人或正副职各一人,任务较重、人数较多的处可增设副职一人。国务院各部门的处级领导与一般工作人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