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经济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贯彻执行《当前国营工业企业 全面整顿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联合通知 (经企(1982)233号 1982年8月7日)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国营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整顿的决定》(中发〔1982〕2号文件),及时解决企业在整顿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我们拟订了《当前国营工业企业全面整顿若干问题的意见》,经最近召开的全国企业整顿工作座谈会讨论修改,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最近,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强调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