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部、国家物价局关于下达国营饮食业、旅店业的 价格管理试行办法和传统名特食品定价办法的通知 ((83)商饮联字第10号 1983年9月10日)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1983〕8号《关于发展城乡零售商业、服务业的指示》,有关饮食服务业的作价原则,以及饮食业、旅店业的价格和收费标准的管理办法,由商业部研究下达的规定精神,我们制订了《国营饮食业价格管理试行办法》、《国营旅店业价格管理试行办法》,同时拟定了《关于传统名特食品定价办法的规定》,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研究执行。 饮食
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
2024-05-2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城镇供水定价的科学性、合理性,加强供水成本监管,规范供水定价成本监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城市供水条例》《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组织实施城镇供水价格制定或者调整过程中的成本监审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镇供水是指城镇公共供水企业(以下称供水企业)通过一定的工程设施,将地表水、地下水进行必要的净化、消毒处理、输送,使水质水压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后供给用户使用的水。 第四条 城镇供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