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劳动部关于 公司、银行列入国家机关、事业或企业单位调资范围问题的通知 (1990年5月26日 人薪发(1990)10号)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公司的决定》(中发〔1989〕8号)和《国务院批转人事部、国家计委、财政部1989年调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1989〕82号)文件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就部分公司和银行、保险系统列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单位调资范围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审批列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调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