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普及初等教育基本要求的暂行规定
2024-06-19教育部关于普及初等教育 基本要求的暂行规定 (一九八三年八月十六日教育部发布 (83)教初字009号) 普及初等教育是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重要前提,是培养现代化建设人才的奠基工程。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全国要在八十年代基本实现初等教育的普及。为了便于各地从实际情况出发,制订规划,实行分类指导,并进行检查验收,现对普及初等教育应当达到的基本要求暂作如下规定: 一、 基本要求: 普及初等教育要求学龄儿童都能按时入学, 坚持读满修业年限, 并达到小学毕业程度。鉴于我国各地自然条件差异很大,经